發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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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甸縣2023年面向縣內公開選調教師公告(一)
為切實解決魯甸縣部分學校教師緊缺問題,進一步提升全縣教育教學質量。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縣內公開選調教師,現將選調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本次選調設置魯甸縣第二中學、魯甸縣文屏鎮中學高中教師崗位7個,魯甸縣第一小學、魯甸縣第二小學、魯甸縣第三小學、魯甸縣第四小學小學教師崗位34個,魯甸縣第一幼兒園、魯甸縣第二幼兒園幼兒教師崗位4個,合計45個。具體科目如下:
(一)高中教師7個:語文1個,政治2個,地理2個,歷史1個,體育1個。
(二)小學教師34個:語文16個,數學15個,美術1個,音樂1個,體育1個。
(三)幼兒教師4個。
二、選調方式
選調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范圍
縣內B、C、D片區在職在編教師及工資手續仍在原魯甸縣第三中學教師。
(二)條件
1.思想政治
擁護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2.年齡要求
選調報考人員年齡45周歲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業績要求
(1)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還須具備:任教學段在初中且2020年以來至少有1年教師綜合評價位于本片區前六名(若所任教學科屬于非考試科目的,近5年以來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優秀)。
(2)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要求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同時還須具備:任教學段在小學且2020年以來至少有1年及以上教師綜合評價位于本片區同年級同學科平均水平及以上(若所任教學科屬于非考試科目的,近5年來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次被考核為優秀)。
(3)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要求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同時還須具備:任教學段在幼兒園且近3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次被考核為優秀。
(4)工資手續在原魯甸縣第三中學教師可不受第(1)(2)款的條件限制。
4.教師資格要求
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須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幼兒教師資格。
5.專業要求
幼兒教師崗位要求所學專業為幼教相關專業,其余所有崗位要求所學專業與選調崗位專業一致或相近。
6.工作時間要求
須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工資手續仍在原魯甸縣第三中學教師不受此限制。
7.以下人員不能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或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近5年以來個人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非試用期不定等次的;
(3)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其他不符合公開選調規定的。
四、報名及筆試相關事宜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24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魯甸縣教育體育局辦公樓大廳。
3.報名時,參加選調人員需持《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所在學校簽署意見及蓋章的《魯甸縣2023年面向縣內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2020年以來的學科綜合評價證明(非考試科目教師須近5年的考核情況);獲得國家、省、市、縣黨委政府和國家、省、市、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的證明材料;近期免冠標準電子證件照(姓名+身份證號命名)。
4.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科目崗位報名,不得跨學段跨科目重復報名。報考科目崗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二)筆試
1.筆試內容:高中崗位筆試內容為昭通市現行高中教材范圍(分科目命題);小學崗位筆試內容為昭通市現行小學教材范圍(分科目命題);幼兒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昭通市現行幼兒教育教材范圍。
2.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3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點:魯甸縣教育體育局三樓小會議室。
3.筆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地點:昭通一中魯甸崇文中學。
(三)加分政策
按照魯甸縣教師隊伍調動管理相關規定在考生筆試成績上進行加分。
(四)成績公布
報考人員的成績,按同學段同科目綜合成績高低(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在魯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魯甸教育”進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五、初錄人員確定、考察及選崗
(一)綜合成績公示期滿后,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高低順序進行選崗,按照該選調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初錄人員。若同科目崗位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下列原則優先確定人選:1.筆試成績高的;2.在本片區綜合評價高的;3.近5年年度考核優秀次數多的;4.若上述條件均相同,則加考筆試。
(二)已初定的初錄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調考試,選調崗位數與報考人數按1:2設置開考比例,開考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相應削減其崗位。
(二)魯甸縣教育體育局負責選調人員的資格復審,如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魯甸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初選人員的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初選資格。
(四)選調人員到崗后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否則,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選調人員的工作調動相關手續由魯甸縣教育體育局報送魯甸縣人社部門批復辦理。
(六)選調人員工作調動后,若無相應職稱或崗位的,工資等福利待遇按省市縣人社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七、選調人員工作調動后,服務期為3年,如在服務期內調動者,按自動解聘處理。
八、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公開選調咨詢電話:0870-8121594
附件:魯甸縣2023年面向縣內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魯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魯甸縣教育體育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掃以下二維碼)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M7-49DmOBTOowdBHT__csA